行政专员
一、岗位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无违法犯罪记录;
4.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;
5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不得应聘。
二、主要工作内容:
1、负责公文写作、会议纪要、工作报告等工作
2、负责来访人员接待和相关外联工作
3、负责办公室后勤管理工作
4、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会务、会议活动
5、负责图片视频拍摄、文字编写等宣传工作
6、监督和协助保洁员完成公司场地的清洁卫生
7、负责办公室档案整理和归类
三、岗位要求:
1、本科以上,形象气质佳,年龄25-39岁,女性。
2、熟悉办公行政管理及工作流程。
3、具备写作能力及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。
4、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,熟悉公文写作格式。
5、会基本的图片处理和视频剪辑技术。